冰冷的原野上,寒风依然在呼啸,大雪纷飞,遮盖住了那片可怕的战场,血迹与碎骨都掩于皑皑白雪间。
叶凡亲自动手,又弄出一堆火焰,烧烤出一串串金黄油亮的肉脯等,油脂滴落,在火堆中发出哧哧的响声。
小囡囡很乖的坐在一个软垫上,眼巴巴的望着各种美食,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,小家伙实在是饿坏了。
“一会儿就好,稍等。”叶凡向她笑道。
这个时候,无论是厉天,还是燕一夕都在讲一些有趣的故事,逗小囡囡开心。
小草也在旁边,见小囡囡无恙,也很开,心。
他用一柄银刀切开,割下一片,金黄油亮中有五色斑纹般的光泽流动,甚是不凡。
“囡囡你先吃,我还不饿呢。”小草年长了几岁,早已懂事,深知小囡囡这段日子饥寒交迫,赶紧推辞。
银盘叮当,两个孩子吃的很香甜,将小银叉舞的跟风车一般,很可爱与好玩。
这么多年,受了这般的委屈,燕一夕很担心小囡囡出问题,小声跟叶凡商量,是不是应该想想办法。
心中没有仇恨,只有光明,一个真不知道该说是没心没肺,还是单纯的可爱的小家伙。
叶凡闻言蹙眉,关于小囡囡的症状,他想到了很多,而且刚才已经出手,帮小囡囡改善了“病情”,让她不至于会遗忘身边的人了。然而,依然有很多不解之谜。
“仙台始终如一,不染尘埃,不为红尘所扰,遗忘过去,纯净剔透,这就是小囡囡长生的根由之一吗?”燕一夕也道。
数千年前就这般,而今还是这样,甚至还有一些迹象表明,在更早的远古时代就有她模糊的影迹,这是叶凡昔日在东荒搜到的线索,这是何等的逆天!
小家伙很单纯,很容易满足,只要没有人欺凌,总是快快乐乐的,能够影响他人,跟着放松,觉得温暖。
“我们是不是遗忘了一个小兔崽子?”厉天嘿嘿的笑道。
“这里呢。”燕一夕微笑,将肥嘟嘟、白白胖胖的神娃给拎了出来。
小草则很好奇的凑上前去,隔着仙源看神娃,道:“他怎么在石头里,这是棺材吗,他这算是夭折了吗?”
“鬼呀!”小草受到了惊吓,一声惊叫,后退了出后退了出去。
像他这般的逆天的怪胎,很可能是古来仅见,的确有资格说这种话,在其他人眼中小草已经可以称之为根骨罕见,是难得的良才美质。
“第一百一十三下,我记着呢!”神娃气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