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一会儿,脏兮兮的刘彩霞被张翔带到了丁晓峰面前,真的是面黄肌瘦,头发都臭了,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。这证明这段时间她连个洗漱的地方都没找到,晚上都不知道在哪里过夜的。如此低下的生存能力,这可真是令人心惊肉跳,这样蠢笨,怎么可能在都市里立足呢。
“你跟我出来!”丁晓峰上下打量刘彩霞一眼,心里涌动的不是同情,而是深深的悲哀。
这是一个成年人吗?就算是再无能,去劳动力市场找个给人干粗活,或者当家政,做保姆也行啊,可看她的样子,是两眼一抹黑,盲人瞎马到处胡乱跑,就是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。与其这样子,还真不如沿街乞讨,起码饿不死。
丁晓峰为了不打搅客人用餐,带着刘彩霞走出饭店,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,冷眼看着她,一脸怒其不争地问道:“我问你,城里既然混不下去,为什么不回家?你怎么落到这步田地,你这扮相不去要饭都屈才了。”
“二狗,二狗,你不要怪我,我实在是没办法啊。本来我是想回家的,可是又不敢回去。我爸妈要我嫁给一个比我大十几岁的瘸子,瘸子能给十二万的彩礼,这笔钱是用来给我哥娶媳妇的。可是那个瘸子实在太恶心了,脑子还有病,我真的不想嫁给他啊。实话告诉你,他们收了瘸子的钱,我是连夜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,只要我回去他们就会把我送给瘸子。”
刘彩霞终于说了实话,嚎啕大哭起来。哭得那个伤心,更加不顾形象,不知道的还以为丁晓峰把她怎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