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尉摇摇头。“丢刀你都得做些苦差,更何况你是视朝廷法度为无物,将官刀私自售卖。这班头的日子,你是做到头了。”
刘义没接话,等着县尉说完。
县尉也没想到刘义颇有城府,只得继续道。“只是现在县衙内因为那歹人之事人心惶惶,正是用人之际。暂且留你在县衙内继续缉凶。”
“若是立下功劳,便再呈于县令大人看是否能让你功过相抵。若是立不下功劳……你便做好离开县衙回家的准备。”
刘义知道这个威胁还是比较重的,虽然都是裁员。但是作为“刑警”的“自己”,县内不知有多少看在他面上才不和他计较的浑人。
如果被裁员,只怕什么蛇虫鼠蚁都会来找他的麻烦。但是刘义却不在乎,毕竟“我死之后,谁管洪水滔滔。”
只是他目前还不能脱掉这层皮,毕竟这是他找到凶手最好的身份。
离开刑狱房后,刘义找了个理由便离开县衙。他身份不高,如今也不受那县尉信任,想要将县衙众人统统查一遍的计划是行不通了。
案情陷入僵局,刘义才知道面对这些穷凶极恶、又奸猾狡诈的歹人,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。
就在此时,李三来找刘义。“班头,我有一个线人,讲他的伙计曾看到有人在那现场丢刀。你和我去看一下吧!”
刘义自无不可。毕竟这可是被动接受剧情推动,可谓相当可靠的一件事。
随后两人就快步前行,来到一座食肆之内。食肆的主人便是李三的下人,看到李三便二话不说,将自己的伙计叫来。
“就是他看到丢刀之人。”
刘义看着这个长相木讷的年轻人,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黔首,便直接了当的问道。“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。”
那人应下,便道。“我住在县西头,每天早上都要到县内的菜农那里给东家挑选菜,好让菜农送来。”
刘义看向食肆主人,见那线人点了点头便听那伙计继续讲述。
“三天前我也是如此,只是来到农庄附近时,却看到有一个带着,带着衙役帽子的人丢下刀便匆匆离开。起初我只是认为自己眼花,便没多想继续赶路。”
“直到有人捡到刀的事传遍县内,我才知道此事,告诉东家。”
刘义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帽子问道,“就是这样的帽子吗?”那人点点头,甚至还多嘴道。“那人身高也和大人你近似。”
李三当即呵斥道“你怎么说话呢?”刘义摆摆手,便继续问道“你看到他朝哪里去了吗?”
那伙计不假思索道,“朝县衙方向去了!”
刘义神色一凛,谢过食肆主人,便带着李三回到县衙找门子询问三日前的事。
而门子的回答更是加重刘义心中的不安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