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烧完了,当然是林晓去想办法啊,因为林晓才是最大股东,阿里出问题,林晓的损失才是最大的。
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胡来,林晓是可以随时换掉他们的。而且,林晓那么有钱,未必在乎这点损失。
具体谈判,林晓没参加。
而最后的谈判结果是,超越投资出资40亿元人民币,这40亿元,在合约签订的三天内,支付2亿,2000年1月15日,支付6亿,2000年9月15日,支付8亿,2001年3月15日,支付12亿,2002年1月15日,支付最后的12亿。
之所以分期,是以为钱太多了,一下子支付给阿里,阿里也只能把钱放在账上,形成浪费,另外就是,避免阿里有钱了,就胡乱花。
融资后,超越投资,占阿里60%的股份。
怎么说呢,这波谈判,林晓是起了反向作用了。
林晓把五亿美元的投资额度都敲定下来了,这让超越投资的谈判团队在谈判的时候有些畏手畏脚,而马老师又是谈判的高手。
对此,林晓并不是很在意,反倒是挺佩服马老师的。
其实,他完全可以用更小的代价,拿到阿里更多的股份,只要等到M国互联网泡沫破裂,到时候,国内互联网行业也会受到巨大影响,那时候再找上门,在大势之下,马老师谈判能力再强也没有用武之地。
但没那个必要,有的时候,退一步,未必就是坏事。
谈判结束后,马老师团队集体欢呼了一阵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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