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死刑的执行方式有绞、斩、凌迟三种,死刑犯还有真犯死罪和杂犯死罪的区别。真犯死罪又有“决不待时”与“秋后处决”的区别,此之定罪、执行与州县衙门的职责无涉。杂犯死罪者,虽有死刑之宣告,但无死刑之执行,按照五年徒刑以适用赎刑。
眼下这欺君大案,自然是真犯死刑了,所以朱载坖和一众官员毫不犹豫的拟定了四个首犯凌迟,祝、徐、吴三家抄没家产,成年男丁斩立决,其余人远发辽东。
拟定完刑罚后,参与此案的所有官员在最后签名画押,并用火漆封存所有的卷宗,送往京师,请嘉靖圣裁。
同时大家都各自回去,官员们要忙着将本案的一应经过告知苏州百姓安抚民心,朱载坖也要向嘉靖呈递奏疏,好留祝家人一条命。
当苏州知府林懋举向全城百姓公布他们的罪状的时候,整个苏州的士绅们都有些发抖。这些年以来,类似的事情他们不知道干了多少次了,没想到这次裕王殿下居然办的这么狠,直接要将三家人尽皆屠戮,这是苏州士绅们根本没有想到的。
苏州士绅们认为,自古有救荒无善策,各省办理贩务,情形百出,其侵渔扣克等,弊在所不免。这些事情,既不是苏州士绅们首先开始干的,苏州士绅们也认为自己是最过分的。